10月17日,上海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股票配资在线体验,2024年10月18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财富赢家配资软件_股票的交易软件_配资网站排名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