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猎杀野猪发视频博流量 北京一网红获刑并公开道歉)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钟雨欣 北京报道
北京生态涵养区是首都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在城市空间布局中处于重要地位。根据《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以及房山区和昌平区的山区。
上述《条例》施行近3周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工作情况如何?6月3日,记者从北京市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生态涵养区检察机关环境资源领域办案力度持续加大,2021年以来,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72件,制发检察建议904件,提起公益诉讼45件。
本次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网红博主司某某等人的非法狩猎案。
2023年9月,司某某伙同于某某、闫某某、陈某某在门头沟区九龙山(属生态保护红线内)使用猎套等禁用工具猎杀1头野猪,乘车下山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同车起获野猪1头。经查,司某某在短视频平台(粉丝数30余万人)发布其使用禁用工具猎捕、驯养猎犬撕咬野生动物的自制视频,后期由于某某、闫某某编辑后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产生较大负面社会影响。
门头沟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室在办理司某某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时,决定同步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司某某2019年2月至2023年9月发布的短视频显示,其可能存在其他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遂决定引导侦查取证,将司某某涉嫌非法捕猎的多段视频移交公安机关委托鉴定。经鉴定,视频中被捕杀的动物均为偶蹄目猪科野猪。据此,公安机关追加了3起非法狩猎野猪的犯罪事实。
门头沟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其应当对非法狩猎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经依法公告,门头沟区检察院向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司某某等4人连带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无害化处置费,并公开赔礼道歉。
司某某等4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缴纳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无害化处置费共计人民币10800元,司某某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
考虑司某某“网红博主”身份,为扩大办案的警示教育效果,检察机关要求其在短视频平台中发布道歉声明,并制发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视频。宣传视频受到广泛关注,累计浏览量达40余万次。
经审理,法院对司某某、于某某、闫某某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到有期徒刑6个月不等的刑期。检察机关与司某某等4人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目前,本案所有诉讼请求已全部履行完毕。
北京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网红博主”发布猎杀野生动物短视频博取眼球、吸引流量的行为方式有实力的杠杆炒股平台,要求其在短视频平台上赔礼道歉,实现从个案惩治到一般预防的警示效果,通过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视频,更好发挥网络流量的正向传播功能,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